漏报2019和2020年所得税,可以补报税罚款豁免

分类: 税务资讯 日期: 2022-09-22 浏览: 227

漏报2019和2020年所得税补报免于罚款

美国国税局(IRS)近期公告Notice 2022-36,对于2019和2020纳税年度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某些纳税申报表,如果纳税人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提交了纳税申报表,罚款将被豁免,已缴纳的罚款将自动返还给纳税人。

在过去两年中,美国国税局的业务受到了COVID-19大流行的影响,无论是派遣额外的人手处理发放经济影响津贴等救济措施,还是限制员工在家工作,使他们无法处理纸质备案案件。种种原因皆导致IRS在业务处理的进度严重落后,为使2023年恢復正常营运及稽徵效率,故提出Notice 2022-36之一系列罚款豁免条件,以集中资源处理积压已久的申报税表。

Notice 2022-36中,符合豁免条件的税表主要包含未申报之2019及2020税务年度个人所得税系列主表(Form 1040 series)、信托所得税系列主表(Form 1041 series)及公司所得税系列主表(Form 1120 series)。

此外,若合伙组织或S公司于2019及2020税务年度有迟报之所得税主表(Form 1065/Form 1120-S),且该主表有应揭露而未揭露必要资讯的情形,其产生之罚款也有可能取得豁免及退还。

该公告还为美国纳税人的海外投资和来自海外的赠与提供了豁免。海外投资方面,根据美国税法规定,若持有之海外子公司则须于其主表揭露附表5471,漏申报每份附表每年将面临1~5万元美元罚款,同样,纳税人若持有超过25%的海外母公司的股本,则须在主表格上披露附表5472。未能提交时间表将导致每年至少2.5万美元的罚款。

故若于2019及2020税务年度,有因迟报公司所得税主表(Form 1120)或合伙组织所得税主表(Form 1065),而连带产生由IRS系统自动计算之漏报附表5471或5472罚款,则可适用此公告之豁免取得退款。纳税义务人需留意此公告并无提供豁免予个人所得税主表(Form 1040)及信托所得税主表(Form 1041)之附表5471或5472。另,IRS同样也针对系统自动计算之海外赠与相关申报(Form 3520 / Form 3520-A)罚款提供豁免及退款。

美国会计师协会(AICPA)于9月初曾针对Notice 2022-36向IRS美国国税局尚未对提交截止日期延长到12月31日的要求或更新,以提供更清晰的指示并扩大罚款放弃的范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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