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公民,海外账户,海外资产,FBAR 税收问题
据多家媒体报道,国税局10月1日发表消息称,美国公民、税法定义居民和任何境内法人实体,需在10月15日前提交《国外银行和金融帐户报告》(FBAR)。
什么是FBAR?FBAR 指 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 “国外银行和财务账户报告”
美国法律规定,财务部门有权要求美国“纳税人”建立账户记录及报告。该“纳税人”在外国金融机构中的某个账户有财务权益、签字权或其他权利。 对在日历年任何时间累加资金超过10,000.00美元(1万)的国外银行或金融账户拥有财务权益、控制权、签字权或处理控制权的美国“纳税人”,必须于第二年6月30日向美国国税局递交TD F 90-22-1表。
FBAR的用途
FBAR条例是用来为调查人员提供追踪和起诉犯罪活动,逃税,洗钱和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相关信息。 除了帮助跟踪非法收入和未申报收入外,这些信息对于国际反恐的情报和反情报分析人员而言也非常宝贵。
美国税务居民具体包括以下人士
- 美国公民以及美国永久居民,在美国工作并且纳税的外国公民(如H1B, L等签证)。非法移民也需要报税,如果没有SSN的话,需要申请一个报税ITIN号;
- 被视为美国税务居民的外国人,如在美国领土本年度停留超31天、3年加权累计超过183天的旅行签证(B1/B2)持有人,学生签证(F1)超过5年以上的,访问学者签证(J)超过2年的,访问学生签证(J)超过5年等;
- 美国公司、合伙企业、信托、有限责任公司、或其他类型的商业实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