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自用住宅的25万免税额,什么标准是自用住宅?

分类: 税务资讯 日期: 2022-07-12 浏览: 174

25万自用住宅的免额,各位可以详见section 121,或是国税局的publication 523。一般指的是,符合条件的主要自用住宅,在出售时,可以享受的资本利得的减免。而一般人理解的误区之一是,只要是自用住宅,就可以符合这个25万的免税额。自用住宅一个人25万,夫妇两人有50万免税额的规定。

美国买房先自住,卖房享低税

出售两年以上自用住宅可享高免税额的国税局121条款(Sec. 121),对房子先出租再自住,或先自住再出租的资本利得(Capital Gains)免税额的计算是有大差别。若先出租再自住,会影响未来售屋时可享的资本利得免税额,但若先自住再出租,对屋主出售房屋时较有利。

什么标准是自用住宅呢?

具体的条件如下:

1. 使用美国邮政服务的地址
2. 注册投票的地址
3. 联邦及州税税表上的地址
4. 驾照或车辆的登记地址

自用住宅要靠近:

1. 工作地点(如我上述的例子)
2. 平常常进出的银行据点
3. 是否靠近其他家族成员
4. 是否与常去的俱乐部或宗教组织,例如教会相近。

如何证明房屋是您的主要自住房?

鉴于拥有两户或以上房子的屋主相当多,国税局对主要居所的要求非常严格。

国税局1997年开始实施的121税法条款(Sec. 121)规定:过去五年中,屋主住在自己的主要住宅(Principal Residence)中总计(Aggregate)两年,售屋时,单身屋主可享25万元免税额,夫妻屋主可享50万元免税额。

121条款所谓的总计住过两年,不需连续住上两年。此税法适用于每24个月,也就是说,屋主每隔24个月即可出售一次自用住宅,所获资本利得(Capital Gain),单身不超过25万元,夫妻不超过50万元,就可免税。但121条款仅限美国境内自用住宅,不适用国外房产,即使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因公在海外工作,海外自用住宅同样不可享有25万或50万美元的资本利得豁免。

121条款对离婚夫妇也比以前公平。离婚搬出的一方,曾在该住宅住过两年,与仍留在房子的一方,皆可各自享受最高额度为25万元的免税优惠。

至于配偶过世,未亡人在当年将房子出售,仍可享受适用于夫妻的50万元最高免税额,若房子次年才出售,未亡人只能享受25万元的单身最高免税额。

非婚姻关系的朋友共同购屋,房子出售时每人各自可享受25万元的单身最高免税额。此条款吸引不少单身人士联合购屋,享受房屋增值免税优惠。

至于拥有第二栋住宅或度假屋两年以上的屋主,只要能证明总计住了两年,屋主可获121条款的免税优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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